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