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各个思想文化领域的领导地位。各项文化事业都必须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国家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