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二条 审计署对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署向国务院总理提出的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包括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