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审计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标准由审计署规定。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