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审计法第二十一条所称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包括:
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
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下,但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审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企业、金融机构,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比照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
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下,但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审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企业、金融机构,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比照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