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为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依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