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九条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