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 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 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