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