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九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