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