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