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第一百零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八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