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