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