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4年) 第六章 学位质量保障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学位质量保障 第三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学位质量保障制度,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授予学位的质量。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