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 第四条 目录 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