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