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 国家提倡和鼓励为帮助妇女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