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