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