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节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六十五条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节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六十五条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