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八十六条 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报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第一款规定划定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八十六条 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第一款规定划定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