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