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 第四章 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第二十二条 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