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五十九条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或者扩大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范围,应当在中国银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和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指定的地方性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