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自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中国银监会2004年7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