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19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19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本条例。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