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1年)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聘请符合银保监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自聘请之日起3个月内向银保监会提交审计报告。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