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所称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的银行原始入账凭证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