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拟设外资保险公司的筹建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 从事保险或者相关工作2年以上; 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