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二十一条 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