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十八条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