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 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 第十一条 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