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2010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不满16周岁的外国少年儿童,与其父母或者监护人使用同一护照的,随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来中国时,可以不单独办理入境、过境、居留、旅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