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外国人领取旅行证后,如要求延长旅行证有效期、增加不对外国人开放的旅行地点、增加偕行人数,必须向公安局申请延期或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