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 第四章 住宿登记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住宿登记 第三十二条 长期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临时在其他地方住宿,应当按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规定申报住宿登记。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