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成员以及享有特权和豁免的其他外国人入境后的管理,按国务院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