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依法调整后,原合营、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股权或者权益转让办法、收益分配办法、剩余财产分配办法等,可以继续按照约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