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涉外升挂和使用国旗的规定(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在中国国内,凡同时悬挂多国国旗或者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时,必须同时悬挂中国国旗。

在室外或者公共场所,只能升挂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国旗。如要升挂未建交国国旗,必须事先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后,报外交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