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涉外升挂和使用国旗的规定(2024年)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涉外升挂和使用国旗的规定(202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举行重要外交活动,可以在活动场所悬挂中国国旗和有关国家的国旗、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