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税交易的购买方为自然人;

应税交易免征增值税;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