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二章 税率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税率 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三条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