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0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外国人到中国宗教院校留学,须符合《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经全国性宗教社会团体批准、向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