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 第八十七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医疗保障监管能力和水平,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第八十六条 目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