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改进预防、保健、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技术、设备与服务,支持开发适合基层和边远地区应用的医疗卫生技术。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