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四条 国家对医疗卫生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分类管理,对技术难度大、医疗风险高,服务能力、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医疗卫生技术实行严格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技术临床应用,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的原则,并符合伦理。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