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 第九十七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九十六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