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集体企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 集体企业应当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