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五章